《八字女命玄机赋》解读(二)
来源: | 作者:幽幽兰香 | 发布时间: 2021-02-12 | 755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  女人无煞,一贵可作良人。贵众合多,必是师尼娼婢。伤官克则食绝孤苦,夫健旺则子秀身荣。女命印重本绝嗣,运行官煞,反吉。夫旺子生,此理之常。
   
煞乃七煞,贵乃正官,贵乃贵人、夫星,合乃干合、支合,干合为主,支合不甚忌。伤官不仅克夫,亦伤食神子星,夫星生旺、得势则荣。印重则食星易失势,但主要是枭神伤子,正气印绶不甚忌,若原命中伤子,运行何方亦无济。

女犯伤官须克配,运入财旺亦佳。
  
伤官伤夫、伤子,女命之不喜。须有财、印得当配合方可免其克性,又与伤官格之见财、见印很大不同,不得以格局之法论六亲。命中有犯伤官者,取其应验之处相配,或可减、可免。

弃命就煞,必配名家。专禄食神,断受诰命。孤鸾最利七煞,桃花喜带官星。
  弃命从煞,是言格局,女命逢此格,必嫁富贵夫,因此煞己非煞,己是向官旺之“官”。食神一位胜似财官,谓阳食神。孤鸾本主伤夫、无夫,见七杀偏夫,如时雨滋苗,反主夫缘旺、异性缘多,正官未难有如此之功。桃花本主风情、暧昧,临正官则尽归我正夫,外人难享,故喜带官星。


官贵太多,非偏房即为舞妓。会合过盛,不媒妁则是尼姑。
  
女命虽不嫌官贵,多则不吉。天干地支,三合六合带得多者,必为此等之人。盖媒妁联二姓以成亲,尼姑受万人之施舍,参之人事,章章明矣。官贵,指官、杀、贵人,女命逢之总不喜。合则主来来往往、交际多。

甲木坐申透庚金,子都西子。丙火坐申时壬水,大乔小乔。
  言此二日专用煞,苟无混杂,其女必有倾国倾城之色矣。甲申日,纳音井泉水,自坐长生,乃长生贵,犹具品貌才情,丙火坐申时透壬日照江湖,申为传送则名播四方,前者为偏夫之位,后者为偏夫长生之地,均主绝色,令天下男人倾慕,正官难有如此之妙。与男命而言,甲申,自坐偏财长生之地,理同。

庚寅、戊寅,纵遇破败犹得。己卯、癸未,休教红艳相侵。
  此四日俱自坐长生临官之夫,如庚得寅、戊得申,乃上人之妻,巳得乙、癸得巳,亦不失为佳妇。但五阴日不宜。红艳、桃花二煞,五阳遇之,纵为不堪,亦可养身。庚见寅为夫长生之位,戊则长生于夫星,总有侍夫之机遇。己卯、癸未,卯为私门,癸为玄武至阴,若加临红艳咸池等最不喜,难免淫秽暧昧。

官临墓绝之地,老困娇娘。夫居杂气之中,最宜佳妇。
  如庚用丁为夫,十一月生,辛用丙为夫,八月生,虽名为夫,实则不时。纵有貌,必然受困,所谓红颜多薄命是也。如癸日生于未月杂气之中,有丁乙己夫星,子息财帛全,虽居杂,见之不忌。官入墓绝之地,若官星生旺,主晚得夫、嫁夫有阻,若休囚再入墓主无夫,或不长久、纵有亦失。夫寄杂气中,主女子恬静、贤淑,暗合坤道柔顺之内涵,再有财印食等物同处,更喜。

官得令而逢伤,反作奴婢。煞当权而有制,当为正室。日刃逢煞,不偏则尼。月伤叠刃,非奴则婢。
  日刃逢煞,如壬子日戊申时之例。月伤叠刃,如丁卯月甲辰日之例。官星本主富贵名份,被伤则倒置为奴为婢、为他人服务。七杀逢食化作偏官,杀主贱,偏官则贵,由贱入贵。女命坐阳刃,暗指姐妹刚强,煞星又是偏夫、偏气,故难居正位,然不可执一而断。伤官、阳刃重逢,最易克夫,大须印、财紧密配合。


伤官夺夫之柄,化煞助夫之资。桃花喜共官星,红艳休同煞伴。寒衾少怨,命值孤鸾。独枕早孀,日临寡鹄。
  
柱中绝无官煞,值此日为忌。如有官煞等项倚靠,虽犯孤鸾、阴阳差错等日,反喜。寡鹄即孤鸾。伤官非唯夺夫之柄,更伤夫,食重官轻相合,亦主夺夫权,煞、印组合未必助夫。桃花临官星乃深院良人,前文己论。红艳本主淫,再临偏夫则更甚,临正官庶几可免,亦忌时辰出现。孤鸾乃丁巳等,主孤独。

孤鸾若遇夫星,必多子女。天德如逢煞化,定盛婢奴。一片比肩,官地争夫拟定。浑身泄气,印星望嗣堪求。旺夫伤子,乃官令而枭强。旺子伤夫,因食时而官绝,印重盈盘,遇富夫而多得子。食清值令得壮妹,必许夫荣。
  
孤鸾本主孤独、少子、无夫,见夫星则无此之虑,既非我孤,则应他人,他少则我多,故有此意。煞本主小人、下人,命局有制化再带天德,则小人尽归于我,为我所用,故盛婢奴。女命比肩众,则分我之夫,最不要官星明现交涉方可免,若比强于我,则夫之福多归于他人所享。食为子,泄气太过,亦主难得子、无子,伤官更甚,见印绶可免。官为夫,枭夺食,故云旺夫伤子,官星死绝则伤夫、无夫,印星重则子息不利,偏印犹克,见妾星救应可免。食神当令,以一抵三,无夫星明现以其论夫,壮妹乃阳刃,助我身威,虚邀之官大用,故夫荣。

印重官轻夺夫权,凤舞鸾飞坑婢命。
  
孤鸾日,乃旺毒之辰。官轻印重则泄其气而夫不得力,孤鸾非独言自身之孤,对周身之人亦有克性,克尽他人则我尽显“孤单”。于今日而言,则克竞争者、同事、亲人等,别人倒霉我发达。

天月二德无他乱,衣锦冠金。羊刃七煞无善降,身尘发垢。一逢阴煞,非守志必也无儿。两透阳伤,且娇身而不克婿。
  
阴日见五阴煞为凶,阳伤官得印重反荣身,而不克婿。  天月二德无他乱,不仅可言富贵,亦可直接用于断相貌、举止,羊刃七煞无善降亦然,主蓬头垢面、不修边幅。食神为子星,阴七杀暗合伤官亦浊食,故伤子;食神为子,正印为婿,阳伤官暗合七杀,无从伤印,故不克婿。


日刃同刃,最忌生产;食神反破,难与留胎。
  
日刃同刃,是逢冲也。如丙午、庚寅、壬子、癸卯,是年刃与日刃相冲。食神犯破,是逢枭也。如丙申、庚子、戊戌、丙辰,月干庚食,被时丙克之。日刃逢冲或再见刃、聚刃,均凶。食神被夺亦损子。

官临死绝知夫丧,枭遇驱除断子来。何知夫得贵,孰察子得官?食附官而可知,官即食而可见。
  
如己未日辛亥时,甲与己合,辛附甲官,食神健旺,子贵;逢破,则子不肖。官星死绝必克夫,有财交涉不作此论。枭本夺食伤子,有制则有子。食神乃夫之“官星”,正官遇食神则夫得官,食神上、下见官星,以食为体,则此官为子所享。

先后兴衰,倚夫星之好恶。始终盛替,察子运之荣枯。
  
如一命戊日生春甲寅时,偏官,乃戊之夫,虽壮不见财星,行至东方,又无金制其木,其夫无名无利。交到午运,夫星正值食得所,却是甲木死地,故克夫再嫁。未申二运,财帛驰至,大发。运至酉,下五年甲胎,为寿。戊上丙火,至此俱死,七煞见伤官,甲无倚而亡。言夫、子为依托,其意自明。

登明足艳,太乙多淫。
  
亥为入夜之时,巳为迎夜之候,女命而得亥多者,有姿;巳多者,好色。亥更主聪慧轻灵,巳更主多情多欲。

木盛则妖妍,水澄则清洁。金多夭折,火致刚强,土则富厚。负天月二德,则霞帔金冠。得禄命身三财,则夫荣子贵。
  
岁干所克者,禄财;岁支所克者,命财;纳音所克者,身财。其三财所属之五行,在命中一财不乏而得之全者,夫必荣,子必贵。木盛如花枝招展,水澄如冰清玉洁,纵伤夫亦守贞;金性刚过则易折;火旺则蔓延;土厚则载物,皆五行之性。天月二德、三财皆命中所喜。

切嫌者阴刃,妨害尊亲。最忌者纯阴,不宜子息。
  
禄后一辰曰阴刃,男得之妨妻族亲,女得之妨夫族亲。又命年月日时干支俱属阴,或生五月之后十一月之前者,乃阴极而阳不生,是为纯阴,多无子息。盖独阴不生,独阳不成故也。阴刃、纯阴之说,有其象意,却还要依托于六亲大局。


骨髓破,殃罹内外;荐枕星,招涉是非。
  
骨髓破即白衣煞,得之者刑及内外二族。荐枕星乃冠带位,得之者一生多涉是非。四库见丑即是,再带恶煞刑害方好断殃罹内外;荐枕星乃冠带之位,夹于沐浴、临官之间,主招涉是非。

鸳鸯惮于见水,倾国倾城。
 
凡三支三干,凤凰、麒麟、凤沼三格,在女命则变为鸳鸯煞,主淫秽;命中又见水多,主风尘,多艳质。酉即凤沼,三干同支见三酉,主貌美,干支双合又见辰库则忌,主淫。

官鬼旺于贵垣,凤冠霞帔。花钗与桃花相犯,暮雨朝云。贵人共天喜争窠,穿垣骞牖。
  
命前一辰为花钗煞,后一辰为桃花煞,本生上见之,全而不偏,是为同犯,主为娼优。得三奇不在论。天乙住处曰贵人,旺气住处曰喜神,本生上带之而又同宫,是为争窠,主为淫奔之妾。落空亡不在此论。官星得局归垣,富贵。命后一辰亦是病符,花钗、桃花相犯之说,未必灵验。天喜者,春戌夏丑秋辰冬未,主有欢喜之事,同窠指两支相同、就位,与贵人同窠而喜,自然交际无数、贵宾席陪酒,就位则共居一位、或居于大腿之上(如冰冰之于纪中)焉得不乱。